休闲渔业、海洋科技风向标
第十四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渔业博览会
The 14th China(Xiamen) International Recreational Fishery & Aquarium Expo
第八届厦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洽谈会
The 8th Xiamen Commercialization Fair for Marin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chievements
   2022年11月11-13日   中国.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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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工作
展台搭建
2018-08-21 11:44:44   来源:厦门渔博会官方组委会    点击:

一、标准展位搭建
  组委会负责标准展位搭建,参展商负责展位内的装饰、布置。标准展位配置如下:中英文楣板,洽谈桌1张,椅子2把、射灯或日光灯2个、2205A单相电源插座1个、纸篓1个。
  1、标准展位规格3m×3m,高度2.5m;
  2、展位框架为铝合金,装三面墙板,地毯、顶部安装有二支照明灯;
  3、位于拐角处的标准展位,默认去掉通道一侧的墙板,增加一面楣板。
  4、同一参展商的两个及以上相邻标准展位,默认去掉中间的墙隔板。
  5、如需租用额外展具,可向展馆办理租赁事项,费用自理。(见《参展手册》)
  6、参展商的展位内部宣传图文画面,建议每块的规格为宽900毫米X高1200毫米。图文板用挂绳和挂钩挂在展架上部,下面用双面胶带固定。
  7、展馆一般禁止在展板上粘贴,如确需在展板及展架上粘贴KT板、万通板或即时贴类宣传品,请自带或到展馆现场服务台购买展览专用贴进行粘贴。允许使用的粘贴材料以撤展时能将展板清理干净为原则。
  8、不得对标准展位擅自进行改建、嫁接,严禁私拉乱接灯具及其他用电器具。
 
二、特殊展位搭建
1、特装方案审核
  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
  申报邮箱: decor@valuedshow.com
  现场搭建负责人:李先生 (13600851372)
  电话:0592-5071855  传真:0592-5071355

2、特装施工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需根据展会施工管理规定进行设计,提交施工图纸审核并缴纳施工管理费及施工押金。
  2)馆内禁止明火作业,禁止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腐蚀物质进展馆施工。
  3)搭建、布展用材和展台布置的材料必须是阻燃材料,并应符合消防要求及相应措施。禁止使用弹力布、窗帘布、纱制品等各类针棉织品装饰展台。
  4)禁止利用展馆设施吊挂结构。
  5)展商或其搭建商在开展前须将展台打扫干净并清运装修垃圾。
 
3、搭建要求
  1)展台地面必须铺设地毯或其他合适材料,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公众人身伤害。
  2)任何展台结构或展品都不得超出展位边界,展台限高5米。为便于安全检查,展台后壁与展厅墙壁之间应留有1米通道。展位后面如有配电盘、电话盘、消防栓、应急出口等,展位后壁与展厅墙壁之间至少要保留1米的通道
  3)展商负责提供各自的展墙,不得利用相邻展台的墙板背面作为自己的墙板。不得在相邻展台的背板或侧板上展示参展商的名称和标志等。
  4)面向毗邻展台的背板部分如高出毗邻展台,应以白板封好,平整清洁。主办单位保留对不符合标准的展台设计及搭建进行调整、拆除,并扣除其全部施工押金的权利。
  5)三维的展示设施、广告及广告牌的背面必须覆盖适宜并通过主办单位批准。
  6)不管是为了展台搭建还是展品装配,不得在展馆地面、柱子或墙面上钉钉子、钻孔。严禁在展馆地面、公共通道的柱子或墙面上使用黏合剂、胶粘物做任何装饰。展商将负责由于其职员或其委托搭建商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
  7)为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展览大厅内不允许进行锯切重锤作业;不准在展厅内调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进行清洁作业。不准在门厅、序厅地面使用双面胶,不准在墙壁、卷帘门等处张贴广告、宣传材料等,展厅地台只准使用黑胶带,展览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控制将展台内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下,相关设计也须将扬声器朝向展台内部。
  8)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毫米),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确保结构稳定。
  9)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毫米以上的无缝钢管,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连接点接触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
  10)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0毫米,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米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1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 。施工现场使用的梯子,脚手架一定要牢固。施工方应在高空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安全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派有专人指挥。移动高空作业工具时顶端不可置物或站人。
  12)展期内,展架公司每天必须留2人以上的电工值班,穿戴明显标志并坚守岗位。
 
4、展台装修与分界
  1)参展商不得在自己的展位正投影面积之外展示、悬挂或分发任何展品、材料、家具或产品,也不得将其展台的结构和装饰延伸到展位界限之外。
  2)未经主办单位允许展商不得在规定的展台搭建高度以上空间及二楼围栏上悬挂各种宣传饰品及其它物品。
  3)展台内搭建物不得妨碍展馆/室内消防系统、空调出风口及通风口的正常运作,展厅的所有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搭建物或展示品不得阻碍主办方或消防规定的各个通道及展厅内各个大门。如有违反,主办方及消防部门有权进行现场整改。如涉及费用,将由展商承担。
  4)组委会建议:为确保展会的整体视觉效果,特装展台布置应考虑视线开阔,不得阻碍展厅内其他展台的视线。
  5)如果组委会认为展台设计中的背板或侧板遮挡了邻近展台,或阻碍通道及展厅各大门,组委会保留要求其改变、修改、降低或缩短背板或侧板的尺寸的权力,另外面向其他参展商展台或公共区域的墙板应符合主办单位认可的质量要求。

  6)油漆及涂料
  布展及展出期间,不得在展馆内对展品和展览材料进行刷漆、喷漆等工作。仅可在进馆期间,所有安全保护措施就位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小面积的补漆工作。严禁使用任何具有刺激性气味及不符合环保及安全的油漆或涂料进行展台装修。
安全防护包括:
  a.在室外通风处进行油漆;
  b.使用无毒油漆;
  c.水泥地面上铺设塑料防漆布;
  d.不得在展馆垂直建筑(即墙)附近油漆;
  e.不得在展馆内或展馆附近冲洗油漆材料。

  7)双层展台搭建规定:
除前述规定外,双层展台搭建还须做到:
  (1)双层展台必须设计成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安装和拆除,上层不能横穿展厅的过道。必须注明不得阻碍、遮挡消防系统、空调系统、机械通风口消防安全设备、水龙带柜、火警手柄、室内照明紧固装置及监控系统等。
  (2)栏杆不得低于0.9米。为防止物体(例如酒杯)放置在栏杆上而滑落,栏杆的扶手及顶端应做成圆弧形。

  a.承载能力
   天花板强度:当用作承受普通的参观客流、会议、产品推介或作为存储用地时,上层展台的承载能力最少为5千牛/平方米。根据DIN1055第三部分的规定,在以上范围内部要求更高的承载能力。根据DIN1055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承载能力允许减少到2千牛/平方米。
   上层展台用作办公室、销售处(面积小于30平方米)休息室或走廊,人员在此不会作长时间停留。楼梯不向公众开放并设置明显标志。
   楼梯强度:所有楼梯都必须按照DIN18065的标准建造,承载能力应达到5千牛/平方米。
   栏杆/支柱强度:栏杆及支柱的设计应保证能承受在扶手处水平施加的1千牛/平方米的力。

  b.防火要求
   上层展台最远点至走道的逃生路线应小于25米。在楼梯踏板下面和旁边的空间不能用于堆物,也不能安装架子。面积不得超过30平米。上层展台不得安装密闭天花板或天蓬。可以使用标准的金属网格,包括照明在内,开放的面积不得小于80%。从展台的任何隔间或内部区域都应能清楚看到外面的展厅。
   如果确有需要,组委会有权要求展商必须增加额外的安全或防火措施,直到获得整个展台的最终审批。

5、展台清洁
  1)布展期间:展商/搭建商在搭建期间,轻型生活垃圾可放于通道处,大型施工垃圾必须自行清除至馆外指定垃圾存放处。
  2)开展期间:展馆负责每天开馆前的通道清扫,但参展商应负责任何时候自身展台内的清洁。每天闭馆后请参展商将垃圾放在通道处。
  3)撤展期间:展会结束后,展商/搭建商需要彻底拆除本展台内的全部设备及展台结构,并将垃圾清除出馆,如有恶意遗弃,展馆方有权扣除其全部施工押金。
  注意事项:
  1)设备用电量不得超过所申请的电力负荷;
  2)不得使用太阳灯、霓虹灯,所有的电力设施必须保证安全使用,如果电力设施有危险隐患,主办单位将停止对其供电;
  3)所有电力插座应为一机一插座,,参展商不得使用“万用插座,日光灯镇流器和日光灯须分离安装,不得捆绑在一起。
  4)若展商的耗电量超过所申请的电量,从而对其他展商设备操作或本展电力系统造成不良影响,主办单位将立即终止对该摊位供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展商负责;
  5)展馆内不允许放置气泵,本展将由指定施工单位统一布置场馆气网。

 6、展台拆除
   1)只有在展会结束后才可开始拆除展台;展商需在2013年6月19日晚20:00前完成撤展并恢复展位地面原貌。
   2)逾期,主办单位将有权自由拆除和存储这些物品直至展商认领。由此产生的拆除和存储费用,以及被盗、丢失和损害风险由展商承担。
   3)当展览会结束时,展位包括地面必须恢复至其原貌。展商必须对其对展馆建筑及其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泄漏的油污对地面造成的损害负责。

7、消防
   1)不得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的装修材料及加工材料。
   2)防火通道及设施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通畅。
   3)展馆内严禁吸烟,包括公共通道、展位内或展位内的办公室。
   4)所有展商及其承包商、工作人员、代理、服务人员等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服从当地消防部门、主办单位、会展中心的消防安全规定。
   5)任何人遇到火情,无论大小,都应启动火警警报,并及时通知指定主场运营服务商,尽力将其扑灭或控制,并撤离附近的所有物品。
   6)展台挡板及其他专用服务区内部不能存放包装材料或宣传册。展馆内部及周边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7)以下情况必须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书面批准:
   a.展览中演示、操作暖气、烧烤炉、生热或明火器具、蜡烛、灯笼、火炬、焊接设备或其他生烟材料。
   b.演示、操作任何可能被认定危险的电力、机械或化学器具。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器具可能被认定危险,请向相关部门报批。
   c.严禁使用有毒或危险材料,包括:易燃液体、压缩气体或危险化学品;展位内严禁悬挂小型气球、大型广告气球等。
   d.各展团必须按筹委会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安全保卫事宜,并与展馆方协商制定本展区内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安全保卫措施。
   e.各展团应严格遵守筹委会“安保组”及展馆方制定的所有安全保卫规定并配合执行。馆内、外安保工作参照以往的做法,拟聘请保安公司及武警协助。
   f.各展团有责任通知各参展单位对其贵重物品、个人财产和展览品妥善保管,其安全由参展单位负责。个人财产和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贵重展览品应置于展示柜内上锁陈列。如需24小时看管,展馆方将尽力安排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有关保安费用须另行交纳。
 
8、当地条例
   1)尊重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是展商/搭建商应尽的职责,特别是安全和防火条令,以及当地的行政法规、制度。
   2)主办方已被委托在展览场所内执行各项规则,并且有权在别人不遵守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动。
注:各专业的施工人员只能从事自身专业的施工,严禁跨专业施工作业。其中电气施工人员在从事电气施工过程中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操作证书,并佩带证件作业。施工单位需要更换电气施工人员的,应提前申报,并取得有关施工证件后可入场施工。
 
9、撤展须知
   2018年11月11日16点统一撤展,请勿提前撤展。请不要把展品、展具、装修材料等堆积在展馆内外通道和出入口处,自觉维护撤展的正常交通秩序。撤展时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严禁堆放在展馆中心区域内;为保证展会撤馆正常秩序,施工单位及参展商严禁将展台结构材料和施工垃圾转送给个体收垃圾者。违反此规定将扣除部分或全部施工押金。